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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6 01:50发表

由“虫橘短信”引发的思考

      前些日子女朋友给我送了一袋橘子,可没过两天又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大致是“告诉家人和同事朋友暂时不要吃桔子,今年广元的桔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女朋友让我不要吃那些橘子了,可我当时的想法只有简单的两个字:谣传。

     而今,电视、报纸、广播都证实此事为真。我虽没在橘子里吃出那些令人作呕的幼虫,看了那些图片却也感到恶心至极。我想说的第一点是,我脑袋里“谣传”这两个字究竟为什么反应得那么迅速又直接?

    每一位使用手机的人都知道,这两年中国人发短信的数量正呈几何级爆炸增长。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捣乱分子、别有用心的人和一些移动平台的运营商,为达到利益上的目的,编造虚假短信和一些“13发”短信,迫使手机用户之间不停转发。令人气愤的是,那些“13发”的短信已从前两年的温柔型转变为近期的恶毒型。比如,前两年经常有人转发类似“此短信带有祝福,若你转发便会得到这份祝福,X日内实现一个愿望”,而如今却多为类似“如果不转发此短信,自己的母亲就会遭遇不测”。我在想,一个人编造的这些短信有多恶毒,那么他这个人就一定有多恶毒。一毛一条,转发一个轮回,恐怕几十万的利润已经到手了。然而其中搀杂最多的,恐怕就是一些谣言和骗局了。今天某某地出事,后天某某人出事。我们长期在这种充满丑恶目的的虚假短信的熏陶下,难免对“虫橘警告”这样的短信保持警惕之心。这警惕之心,究竟是保护了自己还是害了自己,从这个角度看已人尽皆知,可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和运营商,又靠谁去约束和惩罚呢?

    第二点,“虫橘短信”发布后,四川农业厅紧急辟谣——我想说,辟谣的前提是必须要有谣言。保证果农的利益是作为农业部门工作的最终目的,而作为政府机构,是不是应该先查证,后辟谣呢?为了果农利益,看起来是恪尽职守,而不查不问就紧急辟谣,却似乎是玩忽职守。正义与邪恶似乎形成了攻坚堡垒,受害的只有两拨人,其一是果农,其二是消费者,而这两拨人却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老百姓。

    第三,政府应该从源头上堵截虫橘流向市场。我们的政府总体来说还是很负责任的,他们确实在堵截虫橘,但不应急急提出掩埋或洒石灰。从源头上堵截,即是从果农的思想上堵截。现在很多地方的市场上出现了带虫橘子,大部分是果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偷偷运出来的。作为政府,想办法多管齐下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一方面要积极销毁虫橘;另一方面积极与果农协商损失补偿问题,尽量做到让果农按市价赚钱,而不是保本,毕竟他们除了金钱外还付出了时间、精力和血汗;第三方面要积极从消费者心理角度开导果农,并从法律角度宣传私卖虫果的相关法律问题,让果农意识到这种做法会带来的危害。

    毕竟,有些事是防不胜防的。食品上,每年都会暴光出大量的假冒伪劣和不卫生食品,而今年,注定又将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让人难以忘记的年份。灾是接连不断的来,难是挥之不去的到。三鹿事件刚刚缓和一些,虫橘事件便再掀波澜。我知道每个人在社会上生存的最基本动力都在于要让自己和自己的亲人吃饱饭以维持生存,而如今吃与不吃却成了两难的选择,是一个民族和国家的不幸,还是全人类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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